有关限制“抗生素”应用的政府规定
中国卫生部(MOH)目前正在就有关严格限制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,并计划于7月1日起施行其最终版本。该新政策可能减缓中国抗菌药物市场的快速增长,作为中国最大类别药物市场, 其2006~2009年复合年增长率达24.5%。
这项名为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》的指南,旨在遏制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。卫生部将中国市场上174种抗生素和抗菌药物分为三类:非限制使用、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,并就医生开具抗菌药物提出了详细的规定。
对于非严重感染,办法草案要求医生使用非限制使用类药物,该类药物占174种抗菌药物的32%。对于严重感染、免疫功能低下者或对非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耐药者,医生可选用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。
占总数46%的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,包括具有潜在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,需要限制使用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,价格昂贵和新上市不足5年的抗菌药物。只有经培训并考核合格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,才能开具此类抗菌药物。
草案还要求医生优先选用医保药品、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》和(或)《国家处方集》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。如果医生持续违规开具抗菌药物处方,其抗菌药物处方权将会受到限制,甚至可能被吊销。
按照该草案,医院采购抗菌药物也将受到限制。例如,三级医院仅能从174种抗菌药物品种中最多选购50种,二级医院最多35种